前一个月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是开汽车的,我爸是开电瓶车的,同方向行驶,对方撞倒了我爸爸,由于我爸开在了机动车道,事故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我们为次要责任,我爸休息了45天,平时我爸爸工作一天的收入是120元,对方说他要跟保险公司报销的,但保险公司需要我们给劳动合同,出事前3个月的工资条,我爸爸是一名建筑工,平时发工资都是现金,没有签劳动合同,像这样的要怎么处理,急。。。。。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012-12-14 14: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