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塑料公司上班,辞工是按照流程走的,提前了一个月交的辞工单,两个老板也都签字了,本来明天上最后一天班,后天结工资的.但刚刚我将工作交接表给到老板时,老板说没有人接手我的职位,要等招到人了并将她教会以后才可以走,那意思就是我是无限期的,什么时候我没有利用价值了,就打发我走...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吗?或是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你已经履行了解除合同的手续,可以不用去上班了,如果对方不结算工资可以走劳动仲裁。
2010-07-02 15:37:39
您好,你只有依法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解决了。
2010-07-02 16:06:55
你好! 你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辞职,对方不结工资可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07-02 18:15:14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0-07-02 19: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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