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保险理赔?

咨询者 : fa419089 - 辽宁     时间 : 2012-12-14 18:02:12    状态 : 已解决



交通肇事,我全责。对方受伤,胸椎11骨12骨压缩性骨折,住院治疗。主治大夫说必须带胸椎支具。但支具不在医保范围内,属于自费项目,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请问合理吗?如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受伤人员的医疗费应在10000元的限额内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赔付,超过如果有商业保险,也由保险赔付。如果没有则由肇事者承担。交通事故的治疗没有规定范围。

2012-12-14 21:04:33

周铁民   [辽宁]    13998933600

不合理,可以起诉。

2012-12-15 13:28:12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