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我父亲生产队分的地皮,2003年冬天-2004年冬天我父亲在地皮上盖房子,所有交款人都是我父亲的名字,2005年我 父亲拿到村集体统一办理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2004年1月我和前妻结婚,2008年我提出离婚,2010年判决离婚,现在我前妻又提出要求分割我父亲的房产,这样该分割吗?2006-2007年我父亲断断续续的从我的卡上取出2万元钱,这2万元应当视为我出资建房吗?我前妻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她出资,请问她有资格分房产吗?以上分地证明、交款收条、房产证等我父亲都有原件证据。
房产属于您父亲所有,您前妻无权分房产。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2-12-14 20: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