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与外企合作,外企法人也是国外的,但是他们只是在中国采购,没有机器设备,要我们签订月结合同,就是这个月卖给 他 的东西需要下月付款,他们没有银行担保,这样是不是有很大的风险?如果他们一走了之怎么办?如果想要继续合作,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即能按照合同月结合作又没有什么风险?谢谢回答!
您好,先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然后才可以先交货,后付款,尽量避免风险
2010-07-02 15:54:46
你好! 可以要求先付款后交货,或者先付百分之八十等。降低风险。
2010-07-02 18:19:20
先交一定数额的保证
2010-07-02 19: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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