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小丽,今年20岁,现在在无锡在边打工。半年前谈了个男朋友,他以前对我还可以,也挺好的。我们之前在一起上班,前一个月我回老家一趟。回来以后就要和我分手。我也同意了,他之前给我买了个电脑。分手了又想要回去,我不想给他,他说我不给就找我父母,我不想让家人知道。求你们帮我一下。
可以不还
2012-12-14 20:41:27
对方已经赠与你的电脑,在法律上已经属于你所有。
2012-12-14 20:50:46
又不是彩礼,他无权要回,这属于典型赠与关系。
2012-12-14 20:51:34
属于赠与行为,对方无权要求进行返还。
2012-12-14 22:07:04
电脑赠与给了你,已经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他无权要求返还。
2012-12-15 12:01:07
可视为赠与。
2012-12-15 12:16:18
这属于赠与关系,赠予已生效,你可以拒绝对方返还的要求。
2012-12-15 14:58:00
对方已将电脑赠与你,无权要求返还。
2012-12-16 20:40:21
他无权要回,
2012-12-17 21: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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