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一块土地有土地证,土地证上面也有我父母的名字。土地证一直在我姑姑的手里,至今才知道她在6年前卖掉了,而且还是没有经过我的父母签名,现在那块土地已经成为被人的住房。现在要求我的姑姑赔偿也没有得到解决。该怎样告我姑姑?那块土地还可以收回来吗?请律师指点非常需要您的帮助谢谢!
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时未经权利人同意为由主张转让合同无效,要求受让人返还;也可以以保管人为被告,以侵权为由要求保管人赔偿损失。
2012-12-15 16: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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