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村将土地流转给搞观光农业,大伙都很赞同。但村领导说将近100多亩的荒山要无偿送给老板,并且签订了合约,但合同签订时并没有同时盖上村章,由大队书记统一收回,请问合理吗?
不合理。荒山属于村集体所有,应由村集体会议通过方能进行处置。
2012-12-15 20:02:30
可以进行投诉。
2012-12-16 09: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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