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一家两百人左右的小厂上班,进厂半年了,每天工作十小时,我们是基层管理拿月薪的,发工资没有看到加班费,现在我不想做了,厂方以人手紧缺为理由不给我辞职书,进厂以来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们签订过劳动合同,我们每天上班都是打卡,没有工资条,没有考勤表,没有劳动合同,我能向劳动局起诉吗,没有实物的证据我能拿到我的加班费吗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社保的行为违法,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有:劳动合同、胸牌、工作证、名片、考勤表、打卡记录、录音录像资料、证人证言、银行支付工资凭单、工资条、作为公司代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会议签到记录、公司为员工在社保机构申请的社保账号等等证据。你应当收集以上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2012-12-16 12: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