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登记前,婆婆花钱给老公买了房子A(老公名字)。登记后不久,我俩卖掉了房子A,一起买了房产B(我俩的名字)。现在我俩离婚了,离婚协议写着房子B归我所有,并做了公证和离异更名(我的名字)。如今,老公反悔,婆婆要起诉我,说有证据证明是她购买的房子A,要追回房款,请问,婆婆有权要回吗?
婆婆有权要,但要不回去了,因为a房屋是你老公的名字,且在离婚协议中已约定b房屋归你所有,且已经过户到你的名下。不能再反悔了。
2012-12-16 15:01:22
建议请律师帮助您。房子B应该属于你,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且已经过户更名。你婆婆没权追回房款。他给你原老公买房属于赠与,房子A原属于你老公个人所有。后你们结婚后买的房子B,属于你们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协议约定房子B属于你,反悔也无济于事。但具体法官如何判决,建议请律师协助。
2012-12-16 15:34:02
你婆婆没权追回房款,给你原老公买房属于赠与,房子A原属于你老公个人所有.离婚协议约定房子B属于你,离婚协议已经生效
2012-12-16 16:32:30
看具体情况,一般达成离婚协议,无特殊情况,应当履行
2012-12-17 11: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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