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由于村里当时约定承包责任田30年不变,以致我结婚十几年都没有分到田,还有我的两个小孩也是。而我娘家在我结婚后就把地收回了。现在政府在征收耕地,村里也是按原来人口来分,这样我们一家四口只我老公一个有耕地补偿费,请问村里这样做合理吗?我该用什么办法来争取?谢谢了!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依据我国的土地等管理法规,你结婚后在夫家没分到土地,那么在娘家的土地不能收回。在夫家新增的人口,除非当时村里留有机动地,否则可以不予分配。在征地补偿中可以取得安置补助,但因没有土地得不到土地补偿费。
2012-12-18 06:30:20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依据我国的土地等管理法规,你结婚后在夫家没分到土地,那么在娘家的土地不能收回。在夫家新增的人口,除非当时村里留有机动地,否则可以不予分配。在征地补偿中可以取得安置补助,但因没有土地得不到土地补偿费。
2012-12-20 20:4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