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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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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务纠纷?

咨询者 : fa420055 - 江西     时间 : 2012-12-18 09:34:39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没有和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发生了一些事就说集体辞职,老板不同意,说一分钱工资都不给,所以我们就拿了一台电脑和一些资料走,后来他报警了,然后在警务区多次调解都没成功,他还说要告我们,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尹兰英   [湖南]    15111339840

你们应该将拿走的东西返还,工资的问题向劳动局申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2012-12-18 10:06:59

高海峰   [安徽]    15855519506

应当将拿走的东西返还,工资的问题向人力资源保障局下属的劳动监察执法队申诉,或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所在地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对劳动仲裁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012-12-18 10:16:13

周辉   [江西]    18970400636

工资的问题向劳动局申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2012-12-18 10:32:20

薛为华   [上海]    400-817-8888

这是不同法律关系,劳动问题你们可以提出劳动仲裁,财产的话你们应返还。

2012-12-18 10:5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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