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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咨询?

咨询者 : fa420085 - 江苏     时间 : 2012-12-18 10:56:11    状态 : 已解决



请教问题:08年我们租赁甲方房屋5年至2013年,当时房主不到16周岁,由其父母代签字;2012年初我们提出延长租期五年至2018年,2011年时候房主已经超过18周岁,但在外地,合同仍然由其父母代签字。现在房主提出认为后来的合同无效,只能执行第一份合同至2013年,以后房屋不租了或者增加租金,请问:该合同是否无效?我们应该怎么办?可否向对方提出赔偿?非常谢谢!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尹兰英   [湖南]    15111339840

房主拒绝追认的话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他父母承担一定责任。

2012-12-18 11:37:02

刘建平   [江苏]   

合同是有效的。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2012-12-18 1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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