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以下是我的问题;我们是河南开封杞县的一个小镇。甲方承包了供销社的房屋50年,转租给了乙方十年,到今年还剩5年,今年甲方把整个五十年承包合同书通过供销社的管理者,转让给了丙方(也就是我方)手续已办齐。乙方还不到十年合同租房期限,甲方愿意承担合同违约金一万元以及退还余下五年的房租,提前让乙方搬走,但是乙方不肯搬走。请问 1:甲方在与乙方的房屋租赁的十年合同没到期以前租给丙方合法吗? 2:甲方是否有权利违约提前让乙方搬走? 3:乙方如果不搬走甲方去告乙方的话是否胜算? 4:甲方与供销社的承包合同书上有写:如发生房屋纠纷牵扯到官司,房屋即被供销社收回。假如真的被收回了,丙方如果从新直接从供销社承包是合法的吗?(其中房租费用的来回周折,甲方和丙方是友好协商处理的,只想在合法的前提下能让乙方搬走) 一共四个问题。感谢百忙之中抽空给俺宝贝建议。谢谢您啦。
如果甲方承包50年合同没有约定甲方有转租权,甲方私自转租乙方在没有得到供销社事后追认,该合同无效(甲方与乙方转租合同) 根据你的叙述甲方转租给你,得到供销社认可(同意)甲丙转租合同有效。甲方有权让乙方搬走 从新从供销社签合同合法,原因供销社和甲方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条款------但是不准确官司是否已起诉到法院为准。
2012-12-18 15: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