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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应该去公安局还是法院??

咨询者 : fa420252 - 山东     时间 : 2012-12-18 19:15:51    状态 : 已解决



在河北施工,由于供电公司下发停工通知书与对方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停工造成违约。撤回施工队后给对方发了停工通知,在没立案前河北公安来找施工人,施工人请了律师一同前往河北公安局,并把证明材料留在了河北公安局,此后没有任何人找过施工方,突然几天前对方以诈骗合同140万为由报案并且发布了通缉令,并把人抓到了公安局,但真实情况是对方仅付了40多万的应付款,全部用于了施工和工人工资,请问此事件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再者施工方应该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属于合同纠纷,公安插手经济纠纷,

2012-12-18 21:11:12

王乃迪   [广东]    13929556358

你好,就你所讲的情况,我作以下分析: 1、公安机关在办案程序上来讲还没有发现违法; 2、该案公安机关已作为一件诈骗案在办理; 3、因涉案金额为140万元,事态相当严重,此时应由律师出面介入收集有关证据后直接面对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4、由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相关人员,了解其口供情况,本案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形成一件冤案。 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我。

2012-12-18 23: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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