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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位淘汰开除合理否??

咨询者 : fa420604 - 天津     时间 : 2012-12-19 19:18:18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我是一名4S店的销售顾问,今年年底我店将被别的集团收购,还有90台车待售,由于大家情绪不高,销量下降,公司在12月15号决定实行末尾淘汰制度,但是不是按照卖车数量,而是按照卖的车型积分计算(也就是说卖10辆也许比其他人卖3辆车积分还少),想问一下,如果末位淘汰开除是否合理?如果说末位淘汰,公司要求干前台职务,是否合理?公司卖给别的集团,对于我们来说合同没到期,是不是应该赔偿?麻烦您了,谢谢您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张鹏   [天津]    15122222041

公司可以制定一些奖惩制度,包括开除制度。但每月都末尾淘汰的制度不合理。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可通过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至于公司卖给别人是否有补偿需看你们公司卖出后是否进行注销。如未注销只是变更了出资人与员工无关,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即可

2012-12-19 22:54:43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具体需要看合同及公司规章制度

2012-12-20 10:27:42

单薇   [天津]    15002265971

末位淘汰不合法。至于公司的情况,需要结合情况分析,你说的出卖是完全转让股权还是其他。建议你了解清楚。

2012-12-29 17: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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