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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赔偿?

咨询者 : fa420818 - 河南     时间 : 2012-12-20 15:30:54    状态 : 已解决



我的哥哥在一建筑工地送建筑材料,挣个运费,没有签订合同,但是有人可以证明。本月13号早上由于工地有个大斜坡,路滑,导致发生事故,人当场死亡。到现在工地相关负责人也没有出面解决,当地政府还在互相推诿。我的哥哥还有2个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请问责任如何界定?如果诉诸法律,可以按照哪些条款申请哪些权利?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林亨康   [福建]    15659772257

去法院起诉吧,要求赔偿,只有这条路可走了,关键在于这个是不是人身损害,如果是的话,你哥哥这边负多大责任,对方负多大责任,这都要明确,是什么原因引起事故发生的,这都要明确,如果是人身损害的话,那赔的项目就多了,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之类的都可以要求的,建议找律师吧。

2012-12-20 16:37:15

冯新广   [河南]    15939136468

案情复杂,需帮助,请来电详谈。

2012-12-22 16:24:09

李攀飞   [河南]    13837084210

你哥哥争的是运费,属于运输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要工地方承担责任是相当困难的,建议委托律师帮你维权吧。

2012-12-25 11:3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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