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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咨询者 : fa124286 - 湖南     时间 : 2010-07-03 01:12:29    状态 : 已解决



我今年28岁,未婚,去年出了车祸,右下肢截肢,左脚也受伤严重,现在还在治疗,也有残疾。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我除了可以索赔住院费,伙食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假肢装置费,残疾赔偿金外,还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赔偿。我可不可以要求赔偿我的精神损失费?假肢费用可以赔偿多少年?残疾赔偿金是以什么为标准计算的?误工费怎么算?我是在工作时间出的车祸。

  最佳答案

向兴礼律师   [湖南]    13574870001

是否因工作原因受的伤害?如果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你可以既申请工伤赔偿,又可以要求肇事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是否做了伤残鉴定?依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

2010-07-08 11:53:20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周泽高   [江西]    13767991248

要根据伤残等级和交通事故责任,计算赔偿。

2010-07-03 09:58:33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在工作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出的车祸,可以要求申请工伤认定鉴定程序,然后按照工伤待遇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为好.

2010-07-03 11: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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