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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关系?

咨询者 : fa421806 - 北京     时间 : 2012-12-24 14:40:43    状态 : 已解决



一行政机关招标做大型活动,承诺给予中标单位行政补贴。我们中标执行后,没有得到补贴。现以《服务合同纠纷》起诉,经法院一年半审理后裁定:属于不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在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内予以驳回。对此,我们不服,请问各位专家,裁定是否合理,我们寻求再次上诉的帮助。

  另外 7 位律师回答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2012-12-24 14:45:44

  []   

需要具体看行政补贴的性质

2012-12-24 15:21:10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您好,可以诉讼解决

2012-12-24 15:25:27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请带上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我们将依法给您全面和详细解答。精干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专业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方案、详尽提示法律风险,并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中恒律师事务所(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手机13910524458

2012-12-24 15:52:38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2012-12-24 16:51:02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2012-12-25 10:54:12

阎书波   [北京]    13552351286

你可以说的更详细一些。Q Q2497652768

2012-12-25 1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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