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远方的朋友向你咨询点事不知能否给解答我是铁路职工93年我同志调走,把所居住的铁路公房给我居住,但我们之间没有办理房产置换手续,房产权还属于他。但从94年房租金就在我工资扣缴。2003年我与前妻离婚,她是林业职工,当时考虑孩子,法院判决由她暂时居住再婚,当时我也没有房子住,她至今没有结婚,可她一天没住并对外出租牟取私利还不交居住期间的取暖费和房租金。通过起诉法院才缴清所欠费用,但我想收回她的居住权,可她要求法院把房子给孩子住,孩子现年24岁已经上班,孩子有居住权吗?我想求名师指点谢谢
已经成年,没有权利。
2012-12-24 17:5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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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6 0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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