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广东汕头的,今年20岁,在一家叫欧吉的奶茶店上了近一年的班(没有签订合同),他们要求提前15天提出辞职,还要求一个月不能有两人请辞。但我是真的有事要请辞。 12年12月10号至14号间提出辞职,想说做到12月30号走,店长不同意,说有人比我先辞职(这件事我不知道,但后来我证实有这回事)。店长让我14号领完工资,自动离职,就是说被押的半个月工资没办法领。(他们14号发工资,比如2月14号发的是整个1月份的工资,2月1号到14号半个月的工资是被押着的)。我急着走,但又不想丢半个月的工资。怎么办?!请求帮忙!
公司不批准辞职是违法的,在这种情况下的自动离职员工支付全部的工资,你应该到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支付这半个月的工资。
2012-12-25 19: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