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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售房问题?

咨询者 : fa422451 - 上海     时间 : 2012-12-26 18:17:33    状态 : 已解决



我们老俩口出全资(有银行原始记录)以儿子名义在外地购买了一套房子,是儿子婚后购买,去年离婚,因无财产纠纷,故判决书上未涉及财产事。最近准备出售该房,在我们本地的政策是: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且房产证是儿子一人,完全可以办理.但是在房子所在地却视为共同财产,必须女方来签字,否则不予办理过户手续.造成买方追究我们,成为违约方,还要赔偿双倍定金.另外我们委托当地房产中介,中介在未让我们提供儿子单身证明的情况下,就让我们签订了买卖合同。请问:房子所在地的政策对吗?房产中介有责任吗?我们该如何处理才能卖掉房子?谢谢!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房子所在地的政策是错误的,房产中介是有责任的,你们合同是 无效的,不涉及到违约的问题,你们解除合同即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2012-12-26 19:14:12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房产中介是有责任的,你们合同是 无效的,不涉及到违约的问题,你们解除合同即可,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2012-12-26 19:18:32

朱久兴   [上海]    13391262009

中介有责任的,可以追究中介要求其赔偿。

2012-12-27 17: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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