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是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员工,档案放在人才市场,而且有办理正常的转正定级手续,而且有缴纳社保,今年春季招考入厦门事业单位,在办理入职手续时,人事局说由于我原来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所以工龄不能计算,请问关于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员工工龄计算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
劳动者在企业、社会团体就业后,即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其工作年限也就是“缴费年限”。而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其工作年限也就是“工龄”。 由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在认定工龄时,除了社保缴费记录,还要同时参考办理就业报到、改派和转正定级等手续的时间。 现在工作年限,合同年限与缴费年限不一致的很多,特别是在私营企业,所以各地认定工龄标准有细微差别 有的地方以合同加缴费记录确定, 有的地方,从企业、社会团体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工龄认定一律以社保缴费期限为准。 各地政策有差别,你可咨询福建、厦门当地的人社局相关政策
2012-12-27 11:4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