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6平米,2010年以儿子名义买期房一套,今年儿子12岁,办产证交契税时,工作人员说,一,需公证处公证,二,契税要交3点。 2010年买房子时,考虑144平米以下交1.5的税,买了139平米的。如今,交契税处的工作人员说,未成年的房子拥有量跟父母的连在一起,我们夫妻明下有房子,儿子就不能算首套房,契税就不是1.5的了。 我想的是,儿子成年后如果再买房子,就不是首套房了,为啥现在他的首套房要跟父母在一起呢? 我想请教的是,我儿子这房子确实应交3点的契税吗? 谢谢您的帮助!
你儿子的房屋属于首套,不应该缴纳3点这个税种,应该按照较低的税点缴税。
2012-12-28 08: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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