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租了一个公司的房子办学校,只签了一年的合同,甲方说一年后到期再续签多几年。今年合同到期一个月前,要求续签,乙方直接说不再续签,以各种理由说不租了,第一年装修那些投入了十几万,甲方也不赔偿损失。当时,签合同也没有说赔偿问题,只是说我们有优先租房的权利。我们应该怎么样维权啊。可以要求赔偿么。谢谢。
因为你们之间的租房合同已经到期,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就房屋续租问题达成过口头协议,否则你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2012-12-28 14:44:20
若装修是得到出租方同意的,可以要求出租方作出相应的补偿。一般来说优先租赁权是在同等条件下使用的。
2012-12-28 14:56:55
难以主张赔偿。
2012-12-29 10: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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