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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纠纷?

咨询者 : fa423294 - 北京     时间 : 2012-12-30 19:18:11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我父母都是农村通县张家湾的人,于1980年过世,我在78年嫁到城里,成为居民户口。老房就由哥哥居住,后来他又翻建 ,在2008年张家湾村旧村改造,共得3套房,和38万的宅基地补偿款,请问我是否有权利分得宅基地补偿款,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已回复

2012-12-30 19:23:47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有权利分得

2012-12-30 20:31:04

曲延兴   [山东]    18663820617

这要看老房的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父母的名字,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你有继承权。如果是你哥哥的名字,你无权继承。

2012-12-30 21:19:18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获得的宅基地补偿款是遗产,你享有继承份额

2012-12-31 11:02:03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要看宅基地使用权证属于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的名字的则属于父母的遗产,你可以依法主张继承。 带上资料到律所咨询,我们依法解答。如需律师帮助,可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刘子若律师 邮箱:lawyerliuziruo@163.com 免费咨询电话13910524458

2012-12-31 20:34:06

邢珂铭   [北京]    18600925523

你户口迁出,宅基地若已经变更为你哥为使用人,则不能要求分割

2012-12-31 2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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