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前段时间发生了一点交通事故。现在已经出院,医院档案上写的是一级护理,因为我是脚受伤了,打了石膏,不能下地。现在正在和对方协调,对方的保险公司人员说他们公司就规定陪护一人。想我这种情况,是应该按医院的证明?还是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
应当依照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处理;保险公司的 说法违反法律规定;一级护理必须是两人护理,并给付两人护理费。
2012-12-31 17:33:03
医院
2012-12-31 17:39:43
按医院的证明。
2012-12-31 2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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