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事情是这样的,2001年,我们全家搬进了城里(我们是农业户),当时,因为种庄稼不挣钱,我们就把地让别人种着,后来,生产组长找到我们说,如果你们不种就把地分给别的农户,我们当时没有反对,现在,我们想要回自己的土地,不知符合法律吗?我们和生产组并没有书面协定,且我们由国家颁发的土地证。请解答,谢谢!
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一,如果你们撂荒两年,村委会可以收回土地。二,如果你们将户口已经迁入市级城市,那么应交回土地。如果你们想要回土地的承包权,可以与村委协商,协商不成你们可以向县土地管理部门投诉。
2013-01-01 09: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