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因城市建设拆迁,我经营四年多的商店在拆迁范围,属于拆迁安置对象的我,与拆迁单位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在此同时又以当时商品房的价格419700元人民币购买了此处建成后50平米拆迁安置的营业用房,并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两年交房并办理相关手续,可是因开发商单方面违约,直到现在我没有拿到房。请问开发商未按期履行合同违约金应该如何赔付?
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你违约金,同时赔偿你再次购房的差价损失。
2013-01-02 08:44:43
起诉开发商依约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合同继续履行。
2013-01-02 11:11:04
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2013-01-02 11:34:39
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约定计算。
2013-01-04 17: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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