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男方有外遇,并被女方找到证据(几次开房记录以及照片一张),但未同居,现离婚要求赔偿20万。当时家里家具家电等女方购买价值3万多,房子男方结婚前已买好。现要求把房子卖了,因其收入能力完全无法达到赔偿能力,男方家里目前已无过多余的钱,请问是否赔偿过高,走法律途径是否合适?
虽然一方有过错可以赔偿对方,离婚时可以主张,其赔偿数额认为可能过高
2013-01-03 08:39:13
赔偿数额要根据其过错程度确定,20万显然过高,一般5万元左右可获支持。 本人作为婚姻家庭方面的专业律师,有丰富的离婚案件处理实务经验,可与我联系,助您维权! QQ:386179688
2013-01-03 09:28:00
一方有婚外遇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支付的精神损失赔偿金一般在一两万元左右,要求赔偿二十万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对于没有法律依据的请求,法院是不支持的。
2013-01-03 09:47:19
赔偿数额过高,具体事宜可当面咨询律师解决。
2013-01-03 10:47:29
要求过高,而且并非有婚外恋就可以要求赔偿
2013-01-03 17:03:52
男方无需卖房赔偿女方,女方的20万元的赔偿要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2013-01-03 18: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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