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朋友贷款做担保,同时还有担保公司担保,在银行担保合同上签字时,在不知情下在担保公司的反担保书上也签了字。担保公司在为债务人代偿了债务后,向我追偿。这时,我仔细看了反担保书,其中载明系为借款人的“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了反担保,而担保公司实际代偿的是借款人的“个人经营贷款”(银行合同载明)。请问这个反担保书是否有效?担保公司向我追偿是否成立?
1、担保书和反担保书是否有效,需要看是否为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从你所述,反担保书来源于你朋友在银行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指向的为你朋友的借款债务,因此,在签订反担保书时,你是知道反担保书的具体指向的,且其内容不违法,所以反担保书有效。 2、反担保书虽然出现了与银行合同不同的表述,但由于两份合同指向的均为同一债务,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经营贷款均为同一笔贷款,不能以表述不一致而否定反担保书的效力。所以,担保公司替你朋友偿还了债务后,有权找你追偿。你承担了责任后,有权找你朋友再追偿。
2010-07-09 16: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