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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女与父亲给继母补做公正问题?

咨询者 : fa425242 - 北京     时间 : 2013-01-08 13:18:32    状态 : 已解决



我与父亲共有一套房产,父亲四分之三,我四分之一,并在二次婚姻前给我做了公证,内容就是百年之后由我继承父亲的那份房产。后父亲再婚,继母是外地的,婚后十年背着我偷做了份公正,听继母说是父亲把他四分之三房产大部分给继母,之分我一小部分,也就是我加上之前的四分之一,还比继母少几平米。 现父亲老年痴呆,继母突然住院,父亲退休金(月4000多)在继母那,我该怎么办?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岳建民   [北京]    13001133676

如果在婚后十年做公证时,你父亲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受胁迫,则该公证遗嘱合法有效。

2013-01-08 13:57:23

袁丽萍   [北京]    18611943978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你父亲现老年痴呆,已经无法再立新的遗嘱;如你父亲在此之前立了两份公证遗嘱,则其百年后依据其在后的一份公证遗嘱确定他所有的房产份额的归属。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2013-01-08 17:41:10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您好: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本律师。        电话:13031008678或1312115054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13-01-08 20:41:2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应当是以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

2013-01-08 20: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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