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珠宝店上班,是带班组长,在我公休那天,由于我组一同事的疏忽,导致一条价值9000元的项链丢失,公司决定由该同事赔偿50%,我和店长各赔偿25%,说是连带责任,请问这样合理吗?
不合理,你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以拒绝赔偿。
2013-01-08 21:24:34
因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的理应赔偿,因此,您的同事应当赔偿损失,但是,您并不是当事人,由您赔偿于法无据。
2013-01-08 22:27:06
可以拒绝赔偿。
2013-01-10 00: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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