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广东省人,有一女儿,系香港居民,离异,育有一子判给其前夫。我女儿于前段时间去世。其在香港和深圳、广州有房产。请问曾律师,其遗产怎样继承?是由香港法院还是大陆法院判决?
国内法院有管辖权,可以在国内法院起诉解决。
2013-01-09 10:34:18
香港的房产按香港的法律,深圳和广州的房产按内地的法律。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2013-01-09 11:35:55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