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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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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咨询者 : fa425536 - 北京     时间 : 2013-01-09 13:47:44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2008年1月份入厂 2012年7月份合同到期 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这4年从未修过带薪年休 向单位要 单位只支付2010年和2011年的 2009年的已过时效 单位做法对吗 申请仲裁 能否要回4年的 谢谢。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李云周   [北京]    13911693689

单位做法不符合有关劳动法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13-01-09 13:59:20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3-01-09 14:03:59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行为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要没有支付的费用

2013-01-09 17:04:08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申请仲裁

2013-01-09 20:14:45

刘潮生   [广东]    13690028638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013-01-09 21:31:30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时效为1年智能主张1年的

2013-01-10 09: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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