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4岁少年经人介绍去餐馆打工,老板明知他是小孩,三年后孩子17了,想走,向老板要工资老板却不给,欠工资两千余圆,老板称当年录用他时被劳动行政部门罚款了,造成了损失,所以拒付工资,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工资还能不能要回来,孩子现在到了可以就业的年龄了,是不是就可以合法拿到工资了?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违法,可以收集证据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013-01-09 23:22:26
孩子现在到了可以就业的年龄了,可以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保护自己了,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回自己的工资了。
2013-01-10 06:35:51
可以收集证据后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2013-01-10 16: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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