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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定时工作制?

咨询者 : fa426163 - 北京     时间 : 2013-01-11 19:52:43    状态 : 已解决



不定时工作制公司要求员工上下班签到,不然按照旷工和迟到处理。要求员工早九点和晚五点签到,一周上班六天,请问这样合法吗?符合不定时工作制的原则吗?员工有什么需要争取的权利吗。比如是否可以拒绝签到或申请加班费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李建成   [北京]    18301622545

合同约定是怎样的

2013-01-11 19:48:30

李雪梅   [辽宁]    15904268899

不定时工作制是要有审批的,并且应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签到是一种用人单位的管理方式,并不是对人身的自由的约束,所以我认为应签到。

2013-01-11 20:07:35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用人单位节假日加班的,应当支付加班费。

2013-01-11 22:26:12

齐志龙   [天津]    15522318437

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行政审批,没有审批按照标准工时周六要求支付休息日加班费

2013-01-12 07:59:31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定时工作制需要经过行政审批

2013-01-12 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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