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置了一套房屋,购买时价值65万,首付款女方父母给了15万,贷款50万,然后卖掉了婚房35万,全部用于还贷款,其余的15万贷款现已还清,请问离婚怎么分?(婚房是男方婚前无贷款购买的,购买时价值12万) 12万与35万的增值部分怎么算?是不是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女方父母的15万有借条怎么算?
增值部分不属于共同财产,女方父母的15万算做共同债务。 北京殷国丰律师 13611365654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2010-07-05 15:16:46
1、婚房售出款35万元为男方婚前财产,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婚后房首付款15万元为向女方父母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 3、婚后房为共同财产。
2010-07-05 15:22:38
男方的35万元属于男方父母的赠与。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5 17: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