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在南京江宁,我骑电动车下班途中被一小车撞伤,左脚踝骨骨折,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对方全责。在进行了三踝骨折内固定术后,我目前仍在家养伤,靠双拐才能勉强行动。住院手术期间,肇事方垫付了医药费。出院小结内容有:休养半年;加强营养及护理;后续取钢板手术约需3万元、踝关节融合手术约需6万元。 据医生估计,我的伤残等级可能要达到9级或9级以上。 我今年30岁,未婚,父母健在,母亲已退休。 现在是术后90天了,有关交通事故理赔等事宜,特向律师请教: 1、在什么时间点、以什么方式申请伤残鉴定?自行委托/与对方保险公司协商后委托/待诉讼后由法院委托? 2、在南京,委托哪一家鉴定机构较好? 3、诉讼解决是唯一途径吗?只能向南京江宁交通事故法庭提起诉讼吗? 4、在什么时间点提起诉讼合适?有时效限制吗?“踝关节融合”手术有可能在术后两三年后才做,“治疗终结”如何界定? 5、单位没有为我申请工伤鉴定,此间已减发了部分工资。我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6、工伤认定后的工伤补偿对交通事故理赔中的误工补偿有影响吗?现有法规对此有具体规定吗? 期盼您的答复,谢谢!
1、由于目前江苏司法实践中伤残和后续治疗费不能同时主张,且你的后续治疗费巨大,建议综合衡量后续治疗对伤残等级的影响与否和影响程度,如影响不大,则等后续治疗(取出钢板)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和主张赔偿; 2、南京有五家司法鉴定机构,各家均有资质和特点,选择事宜可电话咨询律师; 3、诉讼不是唯一途径,可以调整策略,与肇事者、保险公司调解处理,但一般金额较大的,调解难度也会较大; 4、关于时间,要综合评判你的后续治疗对伤残等级的影响程度而定,由于这些内容涉及专业性强、内容多,建议电话咨询律师或当面咨询较为适宜; 5、保全证据,可以同时申请工伤认定和鉴定,但同时备份证据,为索赔交通事故做准备; 6、是否有影响,需要策略性的诉讼。 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我15062218683或访问江苏专业保险律师网。
2013-01-13 2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