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被老师打了,头上起了青包,晚上接孩子也没有说一声,回来才发现头上一个包,孩子说老师打的,因为吃饭慢。打电话问老师怎么回事老师说没打头打背了可能是撞门上了。请问她们应该付什么责任
在幼儿园受到的伤害,应由幼儿园承担孩子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协商解决,不成时,搜集证据起诉到法院维权
2013-01-12 19:11:49
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2013-01-12 19:22:31
幼儿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013-01-12 22:58:52
幼儿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3-01-13 20: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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