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受伤。在家休养至今没上班,病例说治疗和休养总共130天。没有社保,也没有申报工伤,但不会超过九级伤残。现在单位要求我提供病历,否则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医药费是单位垫付的,工资一直照发。 如果我无法提供病历,单位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总共3年,还有一年。我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吗?
你的工伤补偿的权利是一直存在的,你现在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013-01-13 11:22:23
如果在事故发生之日起没有在一年内认定工伤,你是不好拿到赔偿的。另外单位是个什么情况,有没有营业执照,如果没有,你可以起诉老板承担雇主责任。
2013-01-13 21: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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