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帮人贷款,当保证人,后2007年贷款到期借款人还不上,找保证人接着帮忙要以贷还贷,保证人没有同意,但是,借款人找别人作假,签了本人的名字,现在到了2010年了,这笔款成了不良贷款,我该怎么办?该不该报警啊?保证合同决对不是我签的!
赶快报警! 福建上官翰清律师 QQ 451986354
2010-07-05 17:47:24
你好,如果保证合同不是你本人签的名字,你完全没有义务偿还该贷款。银行起诉你,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2010-07-05 21:06:07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个人呢认为你报警的作用不大,因为这只是个民事案件,既然你没有在保证合同上签字,那么不不必承担保证责任。如果银行起诉你要求你承担责任,你可以以此作为抗辩,并做笔迹鉴定,相信会能澄清事实。
2010-07-06 14:51:10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