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人介绍认识我老公的,他现在还属于军人,个性很强,现在有一个不到一岁的小孩,从生小孩之后他没有给一分生活费给我,我便出来了工作,小孩一直跟着婆婆,出来一直没有联系,直到快两个月他给我打过一次电话,我便提出了离婚,感情的确已分裂,他把和我的通话录了音,证明是我先提出离婚,是我要离的,要我退还所有礼金并出抚养费,抚养费没问题,我会根据我的经济条件出,但是礼金退还我没办法介绍,礼金是不多四万,还有要挟说到我试下看,请问法律上我礼金不退还给他可以吗?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你属于军婚,如果离婚,必须他同意。如果他同意离婚,那么你所说的礼金无需返还。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013-01-13 20: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