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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权包括谁??

咨询者 : fa124712 - 天津     时间 : 2010-07-05 21:41:50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父母已故,所剩公产住房是否由子女平均继承?和户口所在地有没有关系?孙子有继承权吗?

  另外 4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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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继承人均有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遗产继承与子女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无关。 2、如果孩子的父母还健在,则孩子无权继承;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则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福建上官翰清律师 QQ 451986354

2010-07-05 21: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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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分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在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因而,孙子没有继承权。 通常遗产由各继承人平均继承,但也要考虑各子女的具体情况,有无没有劳动能力的靠父母扶养的,有无对父母尽较多赡养义务的,如存在上述情况,则要相应的多分或少分。 继承人的继承权与户口没有关系,但出现纠纷时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或父母的住所地法院管辖。

2010-07-05 23:22:28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继承的主体有下列,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5 23:25:52

滕月辉   [天津]    13752274821

1.所有继承人均有权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与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无关。 2.如果孩子的父母还健在,则孩子无权继承;如果孩子的父母已经去世,则孩子可以代位继承。

2010-07-06 14: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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