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家童装公司的设计师,我在今年十月份到一个童装公司去上班!十一月请了四天假,我是第五天去上班的,我回去后,那个公司就说我旷工三天了,以自动离职处理,拒绝发我上万元的工资(是前个月的工资),公司说是公司规定,但厂规上面说是一个月内旷工累积三次的算自离,请问我的工资公司应该发给我吗?
工资应当发放。
2013-01-14 16:43:50
公司安离职处理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你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如果拖欠社会保险,可以要求补缴社保。
2013-01-14 17:14:53
公司做法不合法,工资应该发放,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2013-01-14 17:15:30
工资应该发给你,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2013-01-15 14: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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