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我购房时,开发商口头承诺购房赠送地下储藏室的。而且在商品房预定证明单中写了标准层、储藏室的面积、单价、金额。但在购房总价额中只写了标准层的总额,没有储藏室的钱。当时说的是该写的写,该赠送的赠送。后来开发商又改口说没说过。要收储藏室的钱,后来开发商的说法是我买房时已不在优惠时段,不可能享受赠送优惠,但商品预定证明单中的总价款只含标准层,没有储藏室,从法律上讲是否可以默认此优惠包含在标准层的价款中。
不应理解为赠送。
2013-01-15 09:41:38
需要有证据证明当初开发商的承诺,否则对你是不利的
2013-01-15 10:05:29
建议找律师详细咨询。Q Q2497652768
2013-01-15 10:28:56
不应理解为赠送
2013-01-15 12:09:42
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进行证明你的主张,很难获得支持。
2013-01-15 16:20:00
需要研究商品房预定证明单的内容
2013-01-15 20:07:27
要看内容
2013-01-17 1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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