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咨询


首页

已解决问题

待解决问题

  丈夫在矿难中死亡,妻子一直都有家属工,是否享受抚恤金的待遇??

咨询者 : fa427128 - 安徽     时间 : 2013-01-15 20:29:51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安徽的,丈夫矿难去世十几年,配偶一直都有家属工,工资也不高,至今都享有抚恤金待遇,现在矿上停发抚恤金,其原因就是有工作,我想问下,有没有这样一项文件说有工作就不给我们这样的待遇?我现在是否还享受拥有抚恤金?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奇斌   [福建]    13720890151

可以申请

2013-01-15 21:01:16

宋晓琼   [安徽]    18055563305

如果不是工伤,抚恤金有期限限制。 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政府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秘[2004]193号)和马鞍山市民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马民文[2008]6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7月1日起,企业因病非因工死亡职工遗属抚恤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80元。 二、参保企业离退休死亡人员遗属抚恤金调整,由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所需资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三、未参保企业离退休死亡人员遗属抚恤金,由所在企业按本通知规定负责调整。 四、城镇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因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抚恤金由所在企业按本通知的规定负责调整。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3-01-16 09:39:43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