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向我借了一千两百块钱,本来说好在七月份还清,可是现在打他电话关机,拒接,根本找不到他的人,并不打算还我钱,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将他的身份信息和欠条复印,张贴于他所在附近的墙壁或电线杆,以此来强迫他及时履行债务吗??如果这样做有不良后果的话,欠债人起诉,我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处置?
你这样做是不合适的,他拖欠你的债务不偿还是违法的,但是你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维权,应该到法院起诉其要求偿还债务。如果你张贴这些资料,对方可能要进行名誉权维权,属于民事案件,你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10-07-06 10:3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