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朋友一点钱,并且有借条,可是前不久这位朋友要我开货车去他家拉点东西,事后,他说借我的货车用一下,半小时后就还,第二天这位朋友发来信息说要我拿钱来,拿不出钱货车就做物质抵押。(货车是我妹夫的)到现在在为止都四天过去了,去公安局报案,可是公安局说不成案不处理。在2011年接手这位朋友的一个店铺,口头协议是以48000元接手第一年还一半的本钱和10000元的利息第二年还清所有和7000元利息,我和这位朋友之间还有一个不平等的合同,这位朋友有吸毒行为,还听说他还在邵阳地区贩毒。在合同签订那晚,我承认因被这么朋友嗾使吸了毒品。并在神志不清的时候在合同书上签了字。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你是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签字的属于重大误解的行为,你可以要求撤销合同,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013-01-16 11: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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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6 12: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