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医药公司告我们医院拖欠药款。医院自2006年就没有给供货商回过款,一直到3月,新上任一个院长,说之前的欠账不管,就还了3月开始的欠款。9月初那家医院来对账,我把之前的账都对了,然后盖了财务章,没请示领导。领导现在都推到我身上。叫我赔。
你的行为是职务行为,之前院长在职所欠款也是属于你们公司,并不因更换院长而改变,只要你没有过错,你是不用承担的。
2013-01-16 13:57:42
债务不能由你承担
2013-01-16 14:02:14
欠债还钱,理所当然。院长的推卸做法没有道理,你不需要承担责任。
2013-01-16 17:25:19
2013-01-16 19: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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